关于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申报指南》《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等有关规定,现将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主体对照《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已经完成项目并符合结项条件的,及时申请结项。
二、结项材料
1. 《结项申请书》(附件2)
2.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
(1)项目绩效情况
剧本孵化扶持项目同时需提交完整剧本,主创人员合同,专家研讨会意见,国家、省艺术基金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
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项目同时需提交完整作品的高清视频(音频)、演出照片、获奖证明等相关资料。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同时需提交展览现场照片、作品图录及媒体宣传等相关材料。
艺术人才传承与培养项目同时需提交剧本文学奖活动通知、现场照片和活动成果等相关资料。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获得资助3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支出凭证,30万元以上(包括30万元)的项目需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 所有结项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百度网盘链接)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三、延期结项材料
1. 根据《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延期及终止管理办法(试行)》,资助项目申请延期的,报送《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3),同时填写《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延期结项报告书》(附件5)。
2. 所有延期结项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百度网盘链接)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长江中路207号
联系电话:0519-86955826
附件:关于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立项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结项的通知.pdf
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