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文旅资讯 >> 内容

关于开展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2年度第二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常艺管〔20221),现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第二轮项目申报,请各申报主体《申报指南(二)》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1121日(优秀奖励类申报可根据奖项公布时间,适当延长截止时间)。


                        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2022118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2年度申报指南(二)


一、申报范围

(一)小剧场扶持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全市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对我市具有示范价值、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小剧场(书场、演艺新空间)择优给予扶持。

)优秀奖励

根据省文旅厅年度重点工作,对全市书画艺术作品和舞台艺术作品择优奖励,重点奖励方向为

1.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悲鸿风度首届油画双年展”“散之风神首届中国书法学术提名双年展江苏省优秀美术家系列展等重要书画专业展览的作品。

2.年内获国家、省艺术基金立项支持的书画艺术作品。

3.  获得省级艺术创作奖项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4.  参加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其他重要展演或展览的作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书画作品申报同样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21630日前在常州市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 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 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小剧场扶持的申报单位为小剧场(书场、演艺新空间)运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坐席数在500个左右及以下、以舞台艺术表演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演出空间。

2本年度演出场次达到20场以上,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性。 

3. 营利性小剧场应符合公安、消防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

三、申报时间

2022119日起开始,至1121日截止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changzhou.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对申报主体报送的申报材料,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五、申报材料

(一)《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报小剧场扶持的,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剧场设施照片3-5张。

2. 2022年演出安排表,包括时间、时长、剧(节)目名称、内容、表演者和场次。

3.代表性演出现场照片5-7张。

4. 营利性小剧场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申报优秀奖励的,同时需提交入选或获奖作品及其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书画艺术优秀奖励的作品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无需装订)申报的文字材料、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均须提供电子文件,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MP4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应于 20221121日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址:常州市长江路207

联系电话:0519-86955826

联系邮箱:czwhysjj@126.com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小剧场扶持).docx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优秀奖励).docx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