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有序推进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22〕1号)、《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体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和《常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监管〔2022〕8号》要求,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区分不同类别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前置审批,按照“先许可、再登记”的原则,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后,再由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作为登记机关,负责依法进行社会组织或企业登记。其中,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
为进一步统筹全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结合校外培训工作实际,以准入审批、课程监督、资金监管、日常管理等环节为抓手,分别制定了《常州市金坛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方案》《常州市金坛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常州市金坛区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遵循全面覆盖、源头规范、属地管理、协同治理和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原则,落实好行业管理职责。经过前期动员、初步筛选,确定第一批次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单位12家,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取上门服务、政策解读、准入培训、好办代办等方式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登记是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治理的重要环节,实现分类审批监管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全面的保障、更规范的培训。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尽快办理审批登记,规范有序开展培训活动,特别是在收费管理、广告宣传、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要做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