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1年度第二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文件
常艺管〔2021〕3号
关于开展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1年度第二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申报指南》(常艺管〔2021〕1号),现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第二轮项目申报,请各申报主体按《申报指南(二)》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
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5 日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1年度申报指南(二)
一、申报范围
(一)小剧场扶持
对我市反映常州特色、体现文旅融合的代表性小剧场(书场)择优给予扶持。
绩效要求:2021全年演出场次将不少于50场。
(二)优秀奖励
根据省文旅厅年度重点工作,对以下入选或获奖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1. 入选“抱石风骨·首届中国画双年展”“散之风神·首届中国书法双年展”“悲鸿风度·首届油画双年展”“百家金陵画展”等重要美术、书法专业展览的作品。
2. 入选“百年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精品展”的作品。
3.获得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大奖、文华奖优秀节目奖,2021紫金文化艺术节剧目奖,江苏省文艺大奖的舞台艺术作品。入围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的舞台艺术作品。
4.获得当年度国家、省艺术基金立项支持的书画艺术作品。
5.参加省、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其他重要展览或展演的作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书画作品申报同样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18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 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 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小剧场扶持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小剧场具有独立完整的空间,座位数50-500个,舞台基础设施完善,有必要的灯光音响设施,演出时长45分钟以上。
三、申报时间
从2021年11月9日起开始,至11月20日截止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changzhou.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主体报送的申报材料,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五、申报材料
(一)《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2021年度7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报小剧场扶持的,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剧场设施照片3-5张。
2. 2021年演出安排表,包括时间、时长、剧(节)目名称、内容、表演者和场次。
3.代表性演出现场照片5-7张。
(五)申报优秀奖励的,同时需提交入选或获奖作品及其证明材料。
(六)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书画艺术优秀奖励的作品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无需装订)。申报的文字材料、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均须提供电子文件,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
(七)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应于 2021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长江路207号
联系电话:0519-86955826
联系邮箱:czwhys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