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成调研组对异议项目“茂林风伤敷疗方”开展实地调查,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同意项目“茂林风伤敷疗方”列入拟定的第五批常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录。
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月16日
二、公示对象:(见表)
传统医药
建议项目名称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地区 |
茂林风伤敷疗方 |
常州永春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天宁 |
三、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常州市文化馆(双桂坊45---49号)
邮政编码:213003
联系电话:86630075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