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霞艺术院组织学习《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18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4月13日,吴青霞艺术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强调要求了奖励单位的公示公告,从制度上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防止“带病奖励”。在权限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各自职责和权限边界。
在具体的物质奖励方面,《实施细则》规定了一次性奖金标准,并明确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的制作及发放按照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最后大家一致认识到: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对奖励的相关条件、权限、比例(名额)、程序等进行细化、补充,增强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体现了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同时也是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吴青霞艺术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