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订《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文化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12月1日,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首届联席会议在常州召开。由江苏省文物局牵头组织的《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正式签署生效。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生效是三省一市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三省一市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大力保护文化遗产,促进区域文物行政执法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体现。
一是凝聚共识,在完善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建立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联络组,实现多层次、多领域的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筑牢共性本色,厚槙法治根基,打造区域特色。二是凝聚力量,在区域合作上实现新突破。着眼于长三角区域文物保护利用的长远利益,在规范执法、联合执法、培训交流、信息共享、示范创新等方面联动对接,推动实现更高层面、更广领域、更深维度上的协同发展,唱响区域合作共享发展的最强音。三是凝聚智慧,在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与时俱进,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创新试点,不断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文化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