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源复核》项目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来源: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一)实地开展常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源复核,更新文物照片,精确经纬度及海拔数据;(二)在原有三普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文物现状和本体构成等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绘制平面示意图;(三)以表格形式汇总以上文物基础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
2 . 项目期间涉及GPS测点设备、交通车辆及调查人员安全由承接主体负责保障。
二、项目的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 其他要求:具有文物调查研究的专业能力,熟悉常州文物资源情况。
4.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以上条件的承接主体请于2019年7月31日下午5:00前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 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
3. 相关项目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青山路156号
单 位: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联系人:管婷婷,联系电话:0519-86600397
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