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文旅资讯 >> 内容

支队移送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移送公安机关,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2018年底,支队执法人员网上巡查发现,有微信群传播直播软件下载链接,而夜间有一名女子利用直播平台进行“不可描述”的涉黄直播,招徕看客刷礼物,还通过个人微信向网友传播淫秽视频牟利。随后,支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夜间加班加点,远程视频录像锁定证据,满足诉讼条件,并向公安部门移送此案件。

    本案当事人就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的运营模式,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淫秽表演直播,以观看者赠送虚拟礼物的方式非法获利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63条,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均可以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网络是把双刃剑,随着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传播淫秽物品更加便捷迅速,因涉黄直播表演人员采取直播且多数在深夜进行,淫秽表演情节大部分是点断式、非连续性,证据稍纵即逝,给执法人员取证带来很大困难,今后支队将逐步探索好的经验做法,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的电脑技术和取证手段,做到高效快捷。

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将坚持不懈履行好“扫黄打非”职责,近年来和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为常州网络环境守好这一份文化净土,在本职岗位“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