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兴隆桥修缮工程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5月11日,常州市文物局组织专家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兴隆桥修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专家组对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检查了相关工程资料,并针对工程质量发表了验收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兴隆桥修缮工程基本遵循了“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在修缮过程中,对缺失的构件按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进行了补齐,基本恢复了桥梁的原有历史信息,保持了兴隆桥的原有形制和风貌,一致同意通过修缮工程验收。同时,专家组还对桥梁后续使用及周边环境风貌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工程自2016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2017年3月16日结束,工期历时3个月。
兴隆桥位于钟楼区邹区镇,跨兴隆西街、薛家湾间的鹤溪河。该桥始建年代不详,明代时已建有平板石桥,清初改建为石拱桥,现存桥梁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重建。兴隆桥系纵联分节并列式单孔石拱桥,拱圈外镶边,桥拱上端有桥耳一对,桥面中间设独轮车石条,两侧置栏板、望柱(其中一根望柱身阳刻“禁止烧化”四字)。桥两侧桥额中部、两侧分别阳刻楷书“重建兴隆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重建”及“三乡公捐”字样。2011年1月5日,兴隆桥被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修缮前
修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