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厉查处无证印刷行为
发布时间:2016-05-13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666号令)》,对无证印刷违法行为的管辖权进行了调整,将其纳入出版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快速反应,严格履责,不断加强对印刷经营单位的监管,重点打击无证印刷违法违规行为。
4月底,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我市一处图文工作室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后续调查中,经营者确认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支队依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的查处为今后我市此类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为用好新法规、拓展新案由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从事非法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促进我市印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