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治文化骗子
发布时间:2008-01-21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仔细观察骗子们的种种劣迹,认真总结我们一些人上当受骗的教训,不难发现,许多文化骗子其实并没有多少文化,行骗的技术也没有多少“创新”。正如本报一则报道所说:“在实际行骗过程中,这些公司的运作模式大致相同,多是人手一部电话,按照从不同渠道搜集来的电话号码进行推销,并且从业人员大都素质低下,行骗方式基本雷同。”按说,识别这样的骗子并不难,但为什么一些人、一些单位却是一再上当呢?
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国家机关管理的学会、协会或社团等单位,为了追求部门利益,与一些文化经营公司签订协议,使一些文化骗子钻了空子。他们通过各种关系,利用各种渠道,不择手段高价推销图书、挂历、纪念品;以各种名目要求企业或基层单位出高价参加他们组织的会议、培训、出国、评奖等欺诈活动,从中牟取暴利。然后从聚敛来的财富中分出一星半点,或是为挂靠单位的职工谋取福利,或是贿赂对他们有用的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使其诈骗活动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大牌子下愈演愈烈。这种情况造成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形成了一种错觉,仿佛这些活动是国家机关组织的,是合理合规合法的。鱼目混珠,难辨李逵李鬼,国家机关的名誉就这样受到了损害。近年来,虽然我们已采取各种措施对骗子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但其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错觉、在社会上形成的假象,一时难以消除,成为骗子们继续滋生和存活的土壤。
国家机关在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只要是来自国家机关的,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自然认为是对的。骗子们在利用这一点行骗。这提醒我们,应珍惜和维护国家机关的声誉。在重拳打击骗子公司的同时,一定要严明党纪政纪,坚决地清除各种骗子公司,制止任何有损国家机关声誉的做法,清除骗子们抹在国家机关身上的污点,还中央国家机关一个清白。应在整个社会形成这样的氛围,一旦发现盗用国家机关名义行骗的行为,干部群众能清醒认识到:“这不像是国家机关干的”,“国家机关不会做这样的事”,“对这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行为必须举报”。群众的警惕性高了,识别能力强了,加上狠狠打击,骗子们就很难找到市场。
篱笆扎得紧,骗子钻不进。打击盗名是为了正名,正名是防止盗名最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