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的辨析
发布时间:2008-01-21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身处大众文化的时代,写作和阅读不再是精英们的专利。这当然是好事,但有一些特定含义的成语或词语也因不求甚解的望文生义而被广泛地误用着。前者我马上联想到的是“空穴来风”,而后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媚俗”了。
“媚俗”一词,来自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著名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书中,昆德拉谈到他小时候对上帝产生过一种困惑。当他看到插图本《旧约全书》中的上帝是个站在云端、长着长胡须的老人时,就想:如果他有嘴,就得吃东西,如果他吃东西,就得有肠子……而肠子,我们当然知道是生物消化器官的一部分。于是他不敢再想下去了,感到有关神的肠子的想法实在是亵渎神明。而上帝与大便不能共存这一事实,使作为孩子的昆德拉对基督教人类学的基本论点满腹狐疑。因为据《圣经》所说,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那么显然,上帝本人是有一副不大干净的肠子的。既然如此,作为人的创造者,他理应对人的粪便负完全的责任。
昆德拉进而提出了他著名的“媚俗”概念。在他看来,崇高与卑贱、天使与苍蝇、上帝与大粪之间绝非互不相关。但丑和恶本身并不是媚俗,媚俗是企图用完美和完善的基本信念进行伪饰,以达到取悦世俗社会和迎合公众趣味的目的。他直言不讳地说:“大粪被否定,每个人都做出这事根本不存在的样子。这种美学理想可称为 ‘媚俗作态’”,“媚俗就是对大粪的绝对否定”。小说通过女主人公之一的特丽莎在简陋的蹲坑便池上解大便时感到的“极端羞辱”,来说明人性的本能倾向就是不能忍受和接受人类存在现实的不如意之处、有缺陷之处——更不必说是肮脏之处了。昆德拉对现代化的卫生设施留给人的意象有这样的描写:“现代抽水马桶从地上升起,像一朵朵洁白的水百合。”这就是说,尽管人与粪便是共存的,但排污管道的巧妙设计可以使人不去在意自己的粪便,使它不进入人们的视线——因为只有能很好地遮掩粪便的存在,人们才能感觉怡然。这也正是“媚俗作态”的人性基础:不仅喜欢对自己和自己的处境乔装打扮,也喜欢那些经过了乔装打扮的人和事。昆德拉还在1985年获耶路撒冷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作演讲时更进一步地解释了“媚俗”:
“‘媚俗’一词描述了这样一些人的态度:他们不择手段地试图向绝大多数人讨好卖乖。要讨好卖乖,就得进一步确认人们喜欢听些什么,就得全心全意地为流行观念服务。‘媚俗’就是把流行观念的愚昧翻译成美丽而富于感情的语言。它煽动我们,直至我们为自己、为我们所思所感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流下同情的热泪。”
可见,“媚俗”这个词在昆德拉那里,并不是指对低俗的事物及其趣味的讨好和迎合;恰恰相反,它与一种美化和提升的欲求有关。“媚俗”指的是:只允许从美好的方面来看待和理解人类存在现实的方方面面,为此不惜用做假来达到否认矛盾、掩盖真相之目的的自欺欺人的心理倾向和实践行为。毋宁说,它是以“雅”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俗”——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昆德拉为什么说“地球上人的博爱将只可能以媚俗作态为基础”。昆德拉深知人类对理想状态无可救药的迷恋,他指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从报刊发表的文章上看,“媚俗”这个含义深刻的词,恰恰是在“对低俗的事物及其趣味的讨好和迎合”这一最肤浅的理解层面上使用的。这里,我可以举一个相关的例子。2006年3月23日第九版的人民日报上,登载了一篇题为《在时尚化中迷失的文学批评》的文章,对时下的文学批评界提出了批评。该文中有一个小标题是:“对崇高的庸常消解”。作者在这一标题下写有这样的一段话:“如果说对于西方文化的追赶是批评界时尚化的潜在隐患,那么,他们对于商业社会的媚俗则是批评界显在的表现。在世俗文化的强大挑战下,不少时候文学已降为一种庸常的讨好、取乐、消费之物时,批评界不仅没有发出批评的声音,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并纵容了文学与商业文化同步的庸常现象,消解了世俗关怀与世俗陷落之间的边界。”
很明显,该文的作者正是在“庸常”的理解水平上使用“媚俗”一词的。“媚俗”在这种理解中,成了对“卑贱、苍蝇和大粪”的认同、纵容甚至是欣赏。
为了说明问题,我再举一个学者正确使用该词的例子。周国平在《救世和自救》一文中,对好像肩上额外承担了什么、其自圣激情溢于言表的那类宗教或道德型的文人颇有微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摆脱了某种成全个人的隐秘欲望的支配。在他看来,若不是内心缺乏精神生活的牢固根基,这类人又何至于如此激情澎湃地摆出一副殉难的悲剧面孔呢?周国平在《探究存在之谜》中还质疑说:“尤其在现代,面对无信仰,一个人如何能怀有以信仰为前提的激情?其中包含着的矫情和媚俗是不言而喻的了。”
这里,“媚俗”是指欲掩饰自己复杂而真实的内心世界、为取悦和迎合公众社会只愿意看到人类存在现实的美好一面的心理而极力要扮演精神纯洁、境界崇高和心地单纯的“理想”社会形象的那种做秀冲动;即要刻意表现得比自己本来的样子更好、更干净。这是一种力避与“卑贱、苍蝇和大粪”发生任何关联而趋向“神圣化” 的心理意向和行为方式。
这才是“媚俗”一词的正解。
就文化人而言,当其自我感觉良好,以“上帝的选民”顾影自命而刻意摆出“社会良心”的舞台造型、扮出“指路状”或“精神引领人”的姿态时,就与“媚俗”搭上了关系。“媚俗”就是迎合他人的口味,不择手段地讨好多数人,为取悦大众而规避真实的自我;就是做事高调,缺乏平常心,过于朝“好的方面”努力;就是忍不住要在一面可以美化人的镜子前搔首弄姿,并为自己的映像所感动。换言之,媚俗就是要为获得他人的评价和肯定而活,就是置身于充满激情的“表演秀”中难以自拔——民间有“装神弄鬼”一说,指的就是这种用力过度、哗众取宠的演出方式。
“媚俗”一词,来自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著名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书中,昆德拉谈到他小时候对上帝产生过一种困惑。当他看到插图本《旧约全书》中的上帝是个站在云端、长着长胡须的老人时,就想:如果他有嘴,就得吃东西,如果他吃东西,就得有肠子……而肠子,我们当然知道是生物消化器官的一部分。于是他不敢再想下去了,感到有关神的肠子的想法实在是亵渎神明。而上帝与大便不能共存这一事实,使作为孩子的昆德拉对基督教人类学的基本论点满腹狐疑。因为据《圣经》所说,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那么显然,上帝本人是有一副不大干净的肠子的。既然如此,作为人的创造者,他理应对人的粪便负完全的责任。
昆德拉进而提出了他著名的“媚俗”概念。在他看来,崇高与卑贱、天使与苍蝇、上帝与大粪之间绝非互不相关。但丑和恶本身并不是媚俗,媚俗是企图用完美和完善的基本信念进行伪饰,以达到取悦世俗社会和迎合公众趣味的目的。他直言不讳地说:“大粪被否定,每个人都做出这事根本不存在的样子。这种美学理想可称为 ‘媚俗作态’”,“媚俗就是对大粪的绝对否定”。小说通过女主人公之一的特丽莎在简陋的蹲坑便池上解大便时感到的“极端羞辱”,来说明人性的本能倾向就是不能忍受和接受人类存在现实的不如意之处、有缺陷之处——更不必说是肮脏之处了。昆德拉对现代化的卫生设施留给人的意象有这样的描写:“现代抽水马桶从地上升起,像一朵朵洁白的水百合。”这就是说,尽管人与粪便是共存的,但排污管道的巧妙设计可以使人不去在意自己的粪便,使它不进入人们的视线——因为只有能很好地遮掩粪便的存在,人们才能感觉怡然。这也正是“媚俗作态”的人性基础:不仅喜欢对自己和自己的处境乔装打扮,也喜欢那些经过了乔装打扮的人和事。昆德拉还在1985年获耶路撒冷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作演讲时更进一步地解释了“媚俗”:
“‘媚俗’一词描述了这样一些人的态度:他们不择手段地试图向绝大多数人讨好卖乖。要讨好卖乖,就得进一步确认人们喜欢听些什么,就得全心全意地为流行观念服务。‘媚俗’就是把流行观念的愚昧翻译成美丽而富于感情的语言。它煽动我们,直至我们为自己、为我们所思所感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流下同情的热泪。”
可见,“媚俗”这个词在昆德拉那里,并不是指对低俗的事物及其趣味的讨好和迎合;恰恰相反,它与一种美化和提升的欲求有关。“媚俗”指的是:只允许从美好的方面来看待和理解人类存在现实的方方面面,为此不惜用做假来达到否认矛盾、掩盖真相之目的的自欺欺人的心理倾向和实践行为。毋宁说,它是以“雅”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俗”——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昆德拉为什么说“地球上人的博爱将只可能以媚俗作态为基础”。昆德拉深知人类对理想状态无可救药的迷恋,他指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从报刊发表的文章上看,“媚俗”这个含义深刻的词,恰恰是在“对低俗的事物及其趣味的讨好和迎合”这一最肤浅的理解层面上使用的。这里,我可以举一个相关的例子。2006年3月23日第九版的人民日报上,登载了一篇题为《在时尚化中迷失的文学批评》的文章,对时下的文学批评界提出了批评。该文中有一个小标题是:“对崇高的庸常消解”。作者在这一标题下写有这样的一段话:“如果说对于西方文化的追赶是批评界时尚化的潜在隐患,那么,他们对于商业社会的媚俗则是批评界显在的表现。在世俗文化的强大挑战下,不少时候文学已降为一种庸常的讨好、取乐、消费之物时,批评界不仅没有发出批评的声音,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并纵容了文学与商业文化同步的庸常现象,消解了世俗关怀与世俗陷落之间的边界。”
很明显,该文的作者正是在“庸常”的理解水平上使用“媚俗”一词的。“媚俗”在这种理解中,成了对“卑贱、苍蝇和大粪”的认同、纵容甚至是欣赏。
为了说明问题,我再举一个学者正确使用该词的例子。周国平在《救世和自救》一文中,对好像肩上额外承担了什么、其自圣激情溢于言表的那类宗教或道德型的文人颇有微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摆脱了某种成全个人的隐秘欲望的支配。在他看来,若不是内心缺乏精神生活的牢固根基,这类人又何至于如此激情澎湃地摆出一副殉难的悲剧面孔呢?周国平在《探究存在之谜》中还质疑说:“尤其在现代,面对无信仰,一个人如何能怀有以信仰为前提的激情?其中包含着的矫情和媚俗是不言而喻的了。”
这里,“媚俗”是指欲掩饰自己复杂而真实的内心世界、为取悦和迎合公众社会只愿意看到人类存在现实的美好一面的心理而极力要扮演精神纯洁、境界崇高和心地单纯的“理想”社会形象的那种做秀冲动;即要刻意表现得比自己本来的样子更好、更干净。这是一种力避与“卑贱、苍蝇和大粪”发生任何关联而趋向“神圣化” 的心理意向和行为方式。
这才是“媚俗”一词的正解。
就文化人而言,当其自我感觉良好,以“上帝的选民”顾影自命而刻意摆出“社会良心”的舞台造型、扮出“指路状”或“精神引领人”的姿态时,就与“媚俗”搭上了关系。“媚俗”就是迎合他人的口味,不择手段地讨好多数人,为取悦大众而规避真实的自我;就是做事高调,缺乏平常心,过于朝“好的方面”努力;就是忍不住要在一面可以美化人的镜子前搔首弄姿,并为自己的映像所感动。换言之,媚俗就是要为获得他人的评价和肯定而活,就是置身于充满激情的“表演秀”中难以自拔——民间有“装神弄鬼”一说,指的就是这种用力过度、哗众取宠的演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