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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遗热”变成“毁灭潮”

发布时间:2007-11-29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申遗热”中的忧患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起组成人类文化流传的两翼。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在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等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也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一股新的“申遗热”正在各地掀起,不少地方还为此成立了专门机构,给钱给人,志在必得。

    笔者观此情此景,喜忧交加,喜的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终于得到了全面的重视,可以展开双翼高飞了;忧的是其中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有些地方主观臆断,提出所谓“抓大放小,保护重点”,看似有理,其实是一种实用主义,它可能给本来就已经十分脆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再次打击。如陕北一个农村里保存下来的民俗文化:面花、剪纸、年画、信天游、民间故事等,都是在某些人的导演下教给当地农民后再推向社会的。

    这种认识的产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三点:其一,主要是不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商彝周鼎,可在博物馆的展厅中让我们静静地鉴赏,宋元古画可在与世隔绝的库房里静养天年,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正在我们身边“活”着,传承着,但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全球化的浪潮下,它生存的土壤迅速贫瘠,生存空间极度狭窄。我们要培育一朵鲜花,光用手呵护花是没用的,还要给它土壤、阳光、雨露,给它生存和成长的整个生态环境。有些“小”是为“大”而存在的,红花还须绿叶扶。其二,或从政绩出发,买椟还珠,只求形象,避实就虚,避难就易;其三,或从经济出发,只追求眼前利益,美其名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醉翁之意不在酒。杀鸡取蛋,最后鸡飞蛋打。

    笔者认为要纠正以上偏差,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三、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

    四、加强文化遗产生态区的保护。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

    五、确定政府和学者各自职责。政府不做裁判员,政府要保护和鼓励民间培育和发展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态环境,使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学者要做辅导员,因势利导,将民间的朴素的文化诉求上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让民众认识到本土的民间智慧在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文化意义。(胡志样)

申遗成功后的商机

    一般来说,申遗的成功会对本地区的文化和旅游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对旅游发展的推动首先表现在提升旅游的文化含量上。旅游资源通常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非遗”属于旅游资源中的人文资源,在旅游业中可起到其他资源起不到的作用。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文化旅游热的兴起,文化遗产在旅游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非遗”具有传承性,鲜活性的特征,利于游客在互动的参与中体验异族文化,在娱乐、宽松的氛围中满足好奇心。物质文化遗产与“非遗”结合,全方位地展示当地民族的生活、科学、艺术创造等活动,赋予文化旅游中的“文化”成分以可看、可听、可感、可参与的实在的质感。“非遗”为旅游景点增加了文化底蕴,为旅游注入了新活力,而“非遗”在旅游中也得到了更好的展示机会。

    其次,“非遗”以独特的民族气息吸引游客的到来,不仅增加旅游业的经济收入,还可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非遗”具有独一性和稀缺性的特点,可以成为游客的主要吸引物,吸引大量的游客,使整个旅游消费链上相关的行业(如宾馆,饭店,公交,商店,娱乐厅等)获得赢利,从而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如云南丽江将当地东巴文化、纳西古乐的传习与旅游演艺有机结合起来,使大批海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据有关资料披露,旅游业对当地的财政收入的贡献达到90%,文化遗产成为当地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柱。

    申遗成功不仅对旅游业发展带来商机,而且对该地区文化的多元化建设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非遗”是整个文化遗产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一个民族的形象和特色。多元化的文化环境对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一些濒临消失的“非遗”项目在申遗过程中就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保护,因为,申遗成功会带动其他“非遗”项目的保护。例如昆曲和古琴艺术在2001年被列入第一批世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后,昆曲和古琴的传习得到高度发展和重视。而且,以此为契机,文化部启动了全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引发了全国范围的“非遗”抢救与保护热潮,使许多濒临消失的“非遗”得以保护和传承,保存了文化的多样性。

    但是,有些现象值得重视,如有些地方在进行原生态歌舞表演时,常常会以服饰太土、审美效果不好、音乐节奏太慢等理由,擅自想象和改编这些原生态的东西,结果搞得不伦不类,失掉了原汁原味。

    所以说,申遗的成功,不仅能鞭策我们对本地区尚未得到良好保护的其他“非遗”展开积极有效的保护,促进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还能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吕建昌)

我们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在巴黎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性质,已经充分反映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我们可从以下诸方面来理解这一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和弘扬文化的多样性。人类的文化创造和遗存,包含了过去世代积累的知识及其发展的可能性。但在目前,我们应该看到在全球化过程中,在一种单一化、标准化的全球性商业文化的冲击下,很多原生态文化迅速衰落了,拥有这些文化的人也随之消失。如西藏的扎巴老人能演唱世界最长的史诗《格萨尔》。1986年只记录了25部,其余8部随着他的去世而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包含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认同感。例如中国人,就离不开中国的语言、服饰、建筑、风俗、节庆等等内容和具体环境。“中国人”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而是由丰富的社会、历史、文化等元素所聚集而成的。历史上曾有很多族群,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其语言逐渐失传了,其风俗节庆被慢慢淡忘,其服饰渐渐演变成了某种戏剧服装……,当这些综合元素不再和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些族群随之衰落,被其他族群所同化。而最关键问题在于这成为人为演变的过程。现在世界上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是不平等的。某些西方及发达国家以强大经济实力为后盾,通过商业运作等手段大量推行、强化其自身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而一些相对弱势的族群,在这种压力冲击下,其文化逐步衰退萎缩。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就上升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不胜数,然而,许多地方政府却只对那些能够“申遗”成功的感兴趣。能评上世界级的、国家级的全力支持;能评上省、市级的,适当支持,什么都评不上的,基本不支持。因此,有人担心:各地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新一轮“非遗热”可能会“抓大放小”,即保护几个重点项目,放弃无数个星星点点的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在一些地区,还没有有效遏制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非法交易以及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破坏。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亡或失传。在非物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加快消失。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我们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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