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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出台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
发布日期:2022-10-3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2022年初,溧阳市文旅局开展了《溧阳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现已经溧阳市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共26条,从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前置、可移动文物、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溧阳市文物保护工作,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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