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0-28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要求,促进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依据《常州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要求与评价(试行)》,经单位自主申报、辖市(区)文旅部门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初评推荐、第三方评价机构专家组现场评定等程序,溧阳市天目湖镇桂林村等10个乡村达到标准要求,经研究,拟认定为第二批常州市乡村旅游重点村,金坛区薛埠镇花山村等2个乡村列入常州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或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联系,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568635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5681090。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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