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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原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现已并入溧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不慎遗失,证书编号为:事证第132048100396号。法定代表人为:潘晓洪。证书有效期:自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

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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