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旅游局制定旅游节庆活动经费补助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促进全市旅游节庆活动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常州市旅游局制定出台了《常州市旅游节庆活动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常旅办〔2018〕10号)。 办法设置了具体补助标准,区分了旅游节庆活动由市旅游局主导开展和由辖市区旅游局(办)、相关旅游企业主导开展、市旅游局作为支持单位的不同补助标准。 办法要求,辖市区旅游局(办)、相关旅游企业在申请活动补助经费时,应一并提供详细的活动现场费用明细,并附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同时,要求申请补助单位必须严格经费预算,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的财务收支管理,不得利用旅游节庆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如申请补助单位存在骗取、截留、挪用、挤占活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即追回补助资金,同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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