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旅游民宿从此有标可对
发布日期:2017-08-25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下简称《民宿要求与评价》),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

    《民宿要求与评价》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4-6层

电话:0519-85682357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