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从此有标可对 |
发布日期:2017-08-25 |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下简称《民宿要求与评价》),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 《民宿要求与评价》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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