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09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 促进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精神,3月6日,在市旅游指导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常州市正式印发了《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38号)。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为5个部分19条内容,提出要深化旅游发展机制体制改革,激发旅游企业活力,推进旅游集聚区建设,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超过11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旅游增加值力争占全市GDP比重达到8%”,“实现全国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同时“积极创建‘中国国际旅游示范城市’和‘中国特色旅游目的地’,着力打造‘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推动全市旅游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工,排出了序时进度,并从组织领导、规划引导、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人才建设等方面设立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更好地发挥旅游业的重要作用、促进常州旅游业改革发展、加快常州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发展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4-6层

电话:0519-85682357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