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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常州市“五五”普法联络员职责》、《常州市“五五”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的修改意见
发布日期:2007-10-09

 

各位普法联络员:

  为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程。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指定了《常州市“五五”普法联络员职责》和《常州市“五五”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请您将修改意见于2007年8月10日前报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11室),联系人:潘浩军、王鑫;联系电话:5681630(传真)、5681629。

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4-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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