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讲堂——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 |
发布日期:2016-10-24 |
10月21日下午,由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儒学会副会长曾亦带来的“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在民元里1号如期开讲。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包括法治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几百年来人们争论不休而又关系到中国前途与命运的重要课题,曾亦从大家身边的实例谈起,带领我们在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好地去认识儒家文化。他从《春秋》决狱、以礼入法、亲亲相隐等问题谈起,结合《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部分内容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例子,生动地诠释了法律的由来、不同时期法律与伦理的表现形式、以及《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 讲座还总结了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根本区别,即现代法律与“理”是分开的,有些行为只是违背了道德,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在古代,理法两者是合二为一的,个人的行为都要遵从法律的规定。曾亦表示,传统儒家伦理在现代法律中多多少少都有所呈现,儒家文化对现代社会还是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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