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5-06-02  来源:常州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文化馆建设、管理与服务,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促进文化馆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每4年进行一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要求,文化部决定于2015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各级文化馆将按照评估定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辖区地市级馆、县级馆进行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文化部委托中国文化馆协会组织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省级馆和副省级馆进行评估,并抽查部分地市级馆和县级馆,同时组织对省级馆、副省级馆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测评。
 
  此次评估定级工作从5月正式开始,文化部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将于10月确定评估定级结果,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
 
  通知还强调,文化馆评估定级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4-6层

电话:0519-85682357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4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