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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3



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保护、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市政府将制定《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列入了2017年立法计划,对此专门进行了部署。市文广新局也将《办法》制定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专门组织了《办法》起草制定小组,起草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25日,意见请发送至czsw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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