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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要求与评价》入选2021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名单
发布日期:2021-04-07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 2021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荐,市文广旅局承担编制的《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要求与评价》成功入选项目计划名单。此次公布的全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共279项,其中涉及文旅方面的项目仅6项。


标准编制背景和意义:虽然目前国内外针对乡村旅游的相关业态及服务的标准制定较多,但基于村庄整体发展的视角而制定的乡村旅游标准相对较少。自2019年以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都在开展全国、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工作,但目前尚没有量化的评价标准体系,本次标准的制定能够作为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的重要依据,能够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的科学性,进一步促进江苏乡村旅游的创新发展,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可产生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通过提出村庄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居民参与要求、文化保护要求、人居环境要求,生态保护要求,乡风文明要求,能够有效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美化乡村环境,保护乡村生态肌理,促进乡村社会文明的整体提升,推进乡村振兴。

标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以及附录评分表,主要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评定。标准在评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配套有1000分的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分表,评价内容和评分细则一一对应,且在具体指标设置过程中力求可量化,直观明了,利于统计汇总。整个标准科学严谨,评分表自查、专家打分结合,多方参与,客观透明,评价步骤详细,打分方法便捷,易于在具体的评定工作中操作实施。

目前,市文广旅局已按照《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在常州范围内进行试行,并且评定了7家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接下来,市文广旅局将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要求,在前期申报的标准初稿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验证,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资源开发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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