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家文化馆参加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 |
发布日期:2020-12-03 |
为规范全国文化馆建设、管理与服务,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促进文化馆事业科学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每4年进行一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2020年是第五次开展此项工作。各级文化馆按照评估定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组,对辖区内地市级馆、县级馆进行实地评估或线上评估;文化和旅游部委托中国文化馆协会组织评估组对省级馆和副省级馆进行线上评估,抽取部分省级馆、副省级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在线上抽评部分地市级馆、县级馆。 本次评估定级工作从9月正式启动,至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将审核并公示评估定级结果,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 文化馆评估定级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通知下发后,我市立即行动,成立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估组,制定了评估定级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9月30日评估系统上线后,各参评文化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地市级、县级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开展自评,梳理有关文本、档案、报表、一览表等评估依据资料。10月中旬,市文化馆组织召开文化馆评估定级推进会,整体解读本次文化馆评估标准,讨论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10月下旬,市局组织召开文化馆评估定级指导会,邀请省级专家对我市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进行全面指导。11月,市评估定级小组对本地区所有参评文化馆逐个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各文化馆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组织整改,补充完善评估资料。 我市此次参评的7家文化馆在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均被命名为一级馆。四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大力推动数字公共文化建设,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制度,精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提升服务效能。截至目前,所有参评文化馆均已完成系统数据上传,自评分数均达到900分以上。 公共服务处 2020年12月3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4-6层
电话:0519-85682357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