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承担国家级试点任务 有望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国标准 |
发布日期:2017-06-09 |
今年初,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确定32个地方和部门进行试点,其中,常州市文广新局在文化部组织部署下,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任务。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常州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明确将三项制度试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由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作为试点工作实施主体,成立课题组,全力推进。 为保证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多次组织课题组人员赴北京,在文化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加紧谋划试点思路、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科学论证并起草完善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5月底,三项规范已经通过文化部中期论证,即将审定并在常州全面试行。 近年来,常州紧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有利契机,不断在内设机构调整、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执法装备完善等方面加快推进。此次三项制度试点,将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试点工作统一部署,由常州市文广新局承担的试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结束,届时,文化部将对常州试点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向国务院提出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全面推行的意见,常州有望再次制定全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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