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举报 |
信件标题: | 举报常州旅行社聘用无证导游执业 |
信件内容: | 常州市很多旅行社聘用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学生团导游工作,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严重侵犯了持证导游的合法利益,学生团即将开始,希望可以严查规范市场环境。 |
留言时间: | 2025-03-03 |
回复时间: | 2025-03-0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常州市旅游市场的关注和监督。您反映的旅行社聘用未取得导游证人员从事学生团导游工作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导游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您的诉求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管:旅游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旅行社的检查力度,严查无证导游行为,确保市场规范。 2. 宣传教育: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的法规宣传,提升行业自律。 3.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12345。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确保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再次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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