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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全市旅游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人大通知,旅游立法列入2019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为做好旅游立法调研工作,9月25日下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各辖市区文体旅局(文体广旅局)、局机关业务处室、局相关事业单位和主要旅游企业负责人的旅游立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局张立新副局长在会强调,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来临,我市旅游业产业规模、旅游业态、市场环境和服务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旅游业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特征、新问题,特别是全域旅游时代到来,旅游业发展方式发生基本性改变,需要立法来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15年以来,国家和省级立法层面旅游立法取得重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苏省旅游条例》均有重大修订,2019年我市出台《塑造旅游明星城市实施意见》。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现实需要,结合上位法规定和市委市市政府塑造旅游明星城市要求,我市应尽快起草出台《常州市旅游条例》,从旅游法规建设上保障旅游业发展空间,刺激旅游消费,进而推动整体经济良性发展。希望与会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就旅游立法必要性,工作遇到的问题是否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等畅所欲言,为下一步立法提供基础。

来自各辖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和机关处室负责针对工作中遇到主导旅游业发展抓手较少,需要通过立法强化各级旅游部门在旅游业发展过程的作用和地位。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多产业融合,通过立法引导各类资源合理开发。我市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较少,应当通过立法进一步支持旅游业发展。我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离全域旅游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旅游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主要旅游企业负责人反映应加强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让旅游景区成为塑造旅游明星城市重要载体。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管理,让诚信企业有钱挣。加大地方品牌建设,在合理竞争的基础上保护市场。(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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