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招聘社会化用工简章 |
| 发布日期:2018-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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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隶属于常州市文广新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开放利用、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古建文物征集;开展文化遗产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研究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文物保护事业,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诚实守信、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要求 (一)01岗位 会计人员1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1.财务财会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2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历。 (二) 02岗位 文物普查人员1名,从事全市文物普查、文物调查工作。 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2.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到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青山路156号临清会馆)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进行资格审查。 若考生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将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四、招聘流程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青山路156号临清会馆); 3.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2时至16时; 2.地点: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青山路156号临清会馆); 3.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录用的应聘人员将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3.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费用标准》、《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社会化用工考核办法》核定工资。 六、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 85682362 咨询电话: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综合科 86614265 本简章由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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